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(cun)在的主要問題如下(xia):
1.租賃前雙方(fang)調研深度不(bu)夠(gou)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(ren)為租賃(lin)(lin)設備比較(jiao)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(shi)租賃(lin)(lin)時(shi)間延長或工作量(liang)增加,導致租賃(lin)(lin)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(xie)性能(neng)不了解,從而使租(zu)賃(lin)設備形成(cheng)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準化格(ge)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(zu)賃合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(xie)使(shi)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同缺乏(fa)準(zhun)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設備(bei)返還(huan)狀況(kuang)和完整性(xing)沒有嚴格的(de)界(jie)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來,但機(ji)械日常維修(xiu)由誰(shui)負責在(zai)(zai)合同(tong)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(zai)(zai)現場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(zu)賃(lin)設備(bei)進入施工現場(chang)(chang)后(hou),承(cheng)租(zu)(zu)方對設備(bei)的使用管(guan)理不善(shan),施工方案不完善(shan)和(he)未制定租(zu)(zu)賃(lin)設備(bei)現場(chang)(chang)管(guan)理辦法,致使設備(bei)閑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(xuan)擇好(hao)租賃公司(si),還不可對合(he)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(xian)問題(ti)將是一(yi)個(ge)很大的麻煩。